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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

办理机构:焦作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办理地址、电话: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3568448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 8:00-11:40;下午15:00-18:00

办理时限: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


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2、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3、燃放作业方案;
   4、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标准: 

1、申请范围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三、告知

工作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

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