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经沁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评定,拟确认胡建坤、何年顺、何建军等9人4起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沁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人:杜冬,联系电话:18339135338
联系地址:沁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沁阳市公安局)
沁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2023年见义勇为第一次拟确认名单
一、救助车祸伤者而身受重伤的胡建坤:
胡建坤,曾用名:胡佳佳,男,汉族,1983年6月出生,现住址:沁阳市西乡镇义庄一街村,无业。
2022年8月6日晚22时许,胡建坤开车路过王曲乡里村时,对车祸受伤人员采取急救措施积极救助,因事故路段没有路灯,视线不清,被飞驰而来的摩托车撞飞,身受重伤。
二、挺身而出扑救着火三轮车的何年顺、何建军、张保齐、朱会明等4人:
何年顺,男,汉族,1945年8月1日出生,中共党员,公安局退休老干部。
何建军,男,汉族,1975年9月15日出生,中共党员,公安局刑侦大队职工。
张保齐,男,汉族,1972年2月29日出生,现住址:太行办事处罗庄村。
朱会明,男,汉族,1970年6月26日出生,现住址:沁园办事处锦绣江南小区。
2022年10月7日6时,沁阳市退休民警何年顺、儿子何建军与朱会明、张保齐开车回家探亲中,对太行大道路边一辆正在燃烧的快递三轮车积极扑救。在用完自己车上灭火器后,组织、使用其他车辆7具灭火器终将大火扑灭,减少损失。
三、勇于落水救人的李利阳、张小备:
李利阳,男,汉族,1980年11月5日出生,现住址:沁阳市柏香镇期城村,河南省道同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张小备,男,汉族,1988年7月28日出生,现住址:沁阳市柏香镇上撵村,河南省道同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23年2月21日下午3:40在S238紫上线沁河大桥干活期间发现一名醉汉王新愿失足落水,第一时间张小备拨打110报警,同时两人开车到达现场,跳入水中奋力将落水者救上岸边,并与警察和120医护人员一起将落水者抬上救护车。
四、勇救突发疾病、生命垂危儿童的王少鹏、都家鑫:
王少鹏,男,汉族,1992年10月15日出生,中共党员,中原银行沁阳支行员工,现住址:沁阳市沁园办事处滨河花园小区2-802。
都家鑫,男,汉族,1992男9月13日出生,中共党员,中原银行沁阳支行员工,现住址:城市花园23号楼二单元三楼。
2023年3月26日9时许,沁阳市王召乡感化村村民牛九琴带着孙子在本村玩耍时,孙子突发疾病、生命垂危,正在王召乡感化村办理业务的中原银行沁阳支行员工王少鹏和都家鑫发现该情况后,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并帮忙拨打120,都家鑫采取海姆立克法对孩子进行施救,后火速开车将其与奶奶牛久琴一起送往温县番田镇卫生院,都家鑫主动承担医疗费用,并全程陪伴治疗。由于送医及时,牛久琴孙子脱离了生命危险。